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第 46 條
(刪除)
原郵政法46條已修法刪除
【已刪除】3.依郵政法規定,郵政法所定之罰鍰,交通部得交由下列何者協助執行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