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條
第十條津貼發給標準,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一百七十六小時,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155.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臨時工作津貼發給標準,係按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