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條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事項有異動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
173. 駕駛人受僱車行如有變更,應於十日內辦理執業登記證異動申報。 (A)O(..-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