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益信託之共同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原則上應由全體受託人共同為之,但當受託人意思不一..-阿摩線上測驗
1F CPA Survivor 小三下 (2024/02/16)
信託法第二十八條
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信託財產為其公同共有。
前項情形,信託事務之處理除經常事務、保存行為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由全體受託人共同為之。受託人意思不一致時,應得受益人全體之同意。受益人意思不一致時,得聲請法院裁定之。
受託人有數人者,對其中一人所為之意思表示,對全體發生效力。
依信託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後段,本題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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