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何者非押標金之主要作用? (A) 維持投標秩序。 (B) 履約保證..-阿摩線上測驗
1F Timothy Su 大一上 (2022/12/03)
一、押標金之設計目的在於: (一)沒收押標金不以是否有實際損害為要件,旨在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行契約外,兼有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之作用。 (二)押標金乃用於廠商保證本身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並依決標完成簽約。其有違反者,機關得據招標文件之規定不予發還。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在採購申訴案件中認為政府採購法第第31條第2項規定之立法目的,在於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及履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