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主任-第二類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下列何者非押標金之主要作用?
(A) 維持投標秩序。
(B) 履約保證。
(C) 得標人不締約時之違約罰則。
(D) 預付款還款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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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Timothy Su 大一上 (2022/12/03)
一、押標金之設計目的在於:
(一)沒收押標金不以是否有實際損害為要件,旨在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行契約外,兼有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之作用。
(二)押標金乃用於廠商保證本身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並依決標完成簽約。其有違反者,機關得據招標文件之規定不予發還。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在採購申訴案件中認為政府採購法第第31條第2項規定之立法目的,在於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及履約義務。

27 下列何者非押標金之主要作用? (A) 維持投標秩序。 (B) 履約保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