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
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
,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
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
立法委員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
下列有關立法院或立法委員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立法委員不僅可提出領土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