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條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由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資料列印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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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條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格式、內容、繳交之相片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之內容、保管、利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53 條
空白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印製。但國民身分證,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印製。 第 55 條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與戶口名簿戶號之編定及配賦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交由戶政事務所配賦。
47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由下列那一機關依據戶籍資料列印製發? (A)直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