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職業災害「工資補償」係以下列何種工資計算?(A)基本工資(B)原領工資(C..-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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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Yuan 國二下 (2021/04/15)
一、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相關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勞動基準法雇主應負擔之補償義務如下:(一)醫療補償: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雇主應該補償其必需的醫療費用。(二)工資補償:勞工在醫療期間,如果無法工作,雇主應按照其原領工資的數額予以補償;不過,如果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審定勞工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可是又不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的失能給付標準,雇主得一次給付40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這裡的40個月平均薪資非工資補償)(三)失能補償:罹災勞工經過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照勞工平.....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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