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36.為避免自己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法律上稱之為:
(A) 緊急避難
(B)正當防衛
(C) 義務衝突
(D)自助行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736.為避免自己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