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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09號解釋,言論自由有關誹謗罪之究責說明,何者不正確?

(A)行為人須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實是真實,始能不罰

(B)檢察官須負舉證責任

(C)自訴人須負舉證責任

(D)法院須負發現真實之義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3F
蔡長軒 國三上 (2011/03/10)
釋字509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BCD都正確
而A有但書 簡言之 行為人就算不能證明 但XXXX 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4F
Chun-Chieh Lu 高一上 (2011/03/29)
這題的答案可以參照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以下為內容節錄)

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A答案部分:
釋字內容: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也就是說:
行為人雖然不能證明言論內容是否真實,但是只要有理由確信是真實,就可以不罰。

並非如A答案這麼嚴格(一定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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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蔡小蔡 高一下 (2013/08/26)
答案A 最後為 始能不罰    是指只有能證明為真實者才不罰

 但不罰的原因其實是有2個

1.不罰原因有兩個1.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2.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09號解釋,言論自由有關誹謗罪之究責說明,何者不正確?(A)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