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條
財物之驗收,其有分批交貨、因緊急需要必須立即使用或因逐一開箱或裝配完成後方知其數量,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確有困難者,得視個案實際情形,事先敘明理由,函請上級機關同意後自行辦理,並於全部驗收完成後1個月內,將結算表及相關文件彙總報請上級機關備查。
財物之驗收,其有分批交貨、因緊急需要必須立即使用或因逐一開箱或裝配完成後方知其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