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承辦採購單位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得不通知主 (會) 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其通知者,主 (會) 計及有關單位得不派員。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主(會)計或有關單位對於採購單位之通知監辦,如有因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