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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與該服務有關之規劃、設計、施工或 供應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但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同時為同一 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則尚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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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yu兒(已上榜) 大二上 (2021/09/25)
政府採購法§39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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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與該服務有關之規劃、設計、施工或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