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之綜合所得總n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 元 (有排富喔~)
https://www.edh.tw/article/25375
最近也有準備修改嘞
以前叫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更新,(中)低收領取的補助也是相同金額~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第一胎:5000、第二胎:6000、第三胎以上:7000112年取消排富沒有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得申請 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第一胎:5000、第二胎:6000、第三胎以上:7000112年取消排富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或未入園者得申領
33 為協助家庭照顧兒童減輕父母育兒負擔,並執行行政院 104 年所核定修正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