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號解釋:「憲法第18條所稱之公職涵義甚廣,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這項解釋結果,曾運用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A)歷史解釋 (B)比較法解釋 (C)擴張解釋 (D)擬制【100初等考試-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解析: 略。 修改成為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號解釋:「憲法第18條所稱之公職涵義甚廣,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這項解釋結果,曾運用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A)歷史解釋 (B)比較法解釋 (C)擴張解釋 (D)擬制
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此為擴張公職的解釋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號解釋:「憲法第18條所稱之公職涵義甚廣,凡各級民意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