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依採購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其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採購項目之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應將預估需用金額計入。(施6)
因此既然依規定得計算採購金額,自可辦理招標。
機關於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不得先行辦理招標程序。(A)O (B)X-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