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案件,應依據「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於公 ..-阿摩線上測驗
1F 江旺來 高一下 (2013/10/02)
二、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應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 公開閱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一 款、第二款辦理之採購。 (二)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四條之一或第十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之採購 。 (三)重複性採購。 (四)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五)拆除、疏濬等性質單純之採購。 (六)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 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七)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前項以外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視工程性質、規模等特性,依本要點辦 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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