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 <--最佳解應修正
本條例第二十一條所稱軍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不包括左列人員:
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受聘擔任學術研究機構、專科以上學校及戲劇藝術學校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研究講座、客座教授、客座副教授、客座助理教授、客座專家及客座教師。
45 大陸地區作家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臺灣某大學想邀請莫言來臺,該大學提供的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