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違序案件遇有加重或減輕,得加或減至本罰二分之一。此處之「本罰」係指? (..-阿摩線上測驗
3F Ron Huang(107 高三下 (2018/03/17)
一、本題涉及違序案件之加重或減輕至本罰二分之一之「本罰」概念分析,悉援引題示簡述如下: 1. 法定罰:立法條文中可處罰之種類及效果。 2. 宣告罰:以法定效果做違法之宣告,宣告無上限之問題。 3. 執行罰:與宣告罰相似,但數行為併罰時有上限。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0條係處罰之加減標準,詳述如下: 本法處罰之加重或減輕標準如左: 1. 拘留或罰鍰之加重或減輕,得加至或減至本罰之二分之一。 2. 因處罰之加重或減輕,致拘留有不滿一日、罰鍰不滿新臺幣三百元之零數者,其零數不算。 3. 因處罰之減輕,致拘留不滿一日、罰鍰不滿新臺幣三百元者,易處申誡或免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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