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警察於公共場所,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得對於下列何者查證其身分? (A)合理懷..-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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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0/12/10)
V(A)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者 V(B)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虞者 V(C)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V(D)有事實足認其對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X(E)滯留於公共場所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6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警察得查證身分的要件) I.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A B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