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8F 小明 小五上 (2020/12/10)
(B)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殺人罪者 不包含刑法第273條義憤殺人罪、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8條:轉讓毒品罪、 刑法第195條偽造貨幣罪、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刑法第278條重傷害罪、 刑法第279條義憤傷害罪、 不包含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不包含刑法第210、211、212條偽造文書罪 不包含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刀械罪...等等 不是治安顧慮人口 查訪治安顧慮人口,警察實施查訪,屬於「任意性作為」,屬「行政指導」之性質,「事實行為」,「沒有強制力」、「沒有強制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5&flno=165 行政程序法 第 165 條 (行政指導)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 查看完整內容 |
19F 果子 高一上 (2021/09/18)
靠B是考警察法規還是考刑法啦?也太卑鄙了吧? D倒是有點意思,再整理一下鞏固印象。 依照警職法15條裡面的訪查罪名: 燒殺擄掠強搶強,詐竊恐取組犯由(但要注意沒有加重詐欺339-4) 以及本題的重點: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跟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 毒品、槍砲、彈藥→注意沒有刀械!!沒有刀械。 所以雖然是出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卻不要很順的把刀械算進去。 本來以為老師是考這個,結果只考出自哪XD 想太多反而錯。 所以樓上3F的問題也得到解答,法條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但管制類型中沒有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刀械",題目也沒有刀械, 所以正確無誤,本題最大陷阱還是在B。 每次練到警佐、警大、警專的題目都覺得我是不是傻瓜???? 被虐到不要不要的。 |
20F 我要考上三等!! 高二上 (2024/04/08)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如下:一、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或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人罪者。二、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罪者。三、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者。四、曾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放火罪者。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或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妨害性自主罪者。六、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者。七、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或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罪者。八、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或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者。九、曾犯刑法第三百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