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警察查獲甲、乙兩人共同參與擄人勒贖,審理過程中甲承認、乙否認案件相關犯罪情節。審判 程序中證據調查犯罪事實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供述用作甲之犯罪事實認定,該項供述需有補強證據
(B)甲之供述用作甲之犯罪事實認定,應先經乙反對詰問程序
(C)甲之供述用作乙之犯罪事實認定,應先經乙反對詰問程序
(D)甲之供述用作乙之犯罪事實認定,甲對不利者可拒絕詰問
(E)甲之供述用作乙之犯罪事實認定,該項供述需有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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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pid kitten 大一上 (2018/03/24)
XXXXXXXXXXXXXXXXXXXX☆☆★★★★★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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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hi- 高二下 (2018/05/13)

刑訴 §156 II.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3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9/01/25)

第 181 條

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
得拒絕證言


4F
眼鏡哥 國三下 (2019/08/09)

93, 台上,5560

法院就被告本人之案件調查共同被告時,該共同被告準用有關人證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復定有明文,該法條既稱準用有關人證之規定,則法院就被告本人之案件調查共同被告時,該共同被告雖準用有關證人之規定而予具結,但應不影響其仍為共同被告之身分,故此時應仍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適用。

104, 台上,3304

共同被告所為不利於己之供述,固得採為其他共同被告犯罪之證據,惟此項不利之供述,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自難專憑此項供述,為其他共同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亦即仍須有補強證據以擔保該共同被告自白之真實性,始得採為論罪之依據。而所謂補強證據,則指除該共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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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警察查獲甲、乙兩人共同參與擄人勒贖,審理過程中甲承認、乙否認案件相關犯罪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