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條八、寄達國禁止輸入或流通之文件或物品。除依規定送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外,退還寄件人。
郵件處理規則
第38條
寄達國禁止輸入或流通之文件或物品,除依規定送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外,退還寄件人。
無例外交寄
11. 收寄寄達國禁止輸入或流通之文件或物品之處理,除交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外,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