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無論封面有無寄件人姓名、地址,均退回原寄國。但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明信片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之非掛號印刷物,不予退回原寄國,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郵件處理規則
第56條 無法投遞郵件
國際函件:無論封面有無寄件人姓名、地址,退回原寄國。
國際明信片:無寄件人姓名、地址,逕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國際非掛號印刷物:未以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逕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19. 依規定,無法投遞之國際明信片,其係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者,應如何處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