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 修復者,處汽車所有人多少額度之罰鍰,並扣留其牌照?
(A)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孩子,你慢慢來 國三下 (2021/04/13)
第 20 條 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研二下 (2023/12/0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第 20 條
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扣留其牌照,責令修復檢驗合格後發還之。檢驗不合格,經確認不堪使用者,責令報廢。

42.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