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第 42 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4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行為人多少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