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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自來水事業各級負責人,未於就任日起十五日內層報主管機關備查者,自來水事業應受何 種處罰?
(A)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B)處五百元以下罰鍰
(C)處三千元以下罰金
(D)處三千元 以下罰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只想快點離開郵局 大四上 (2019/12/27)
自來水法第106條第一項第四款

2F
herryui01 幼兒園下 (2020/06/22)
自來水事業各級負責人及依第五十七條應具備特定資格之人員,應於就任
或解任日起十五日內層報主管機關備查。
3F
herryui01 幼兒園下 (2020/06/22)
自來水事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者。
二、不依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聘僱人員者。
三、違反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拒絕供水者。
四、不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申報備查者。
五、違反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拒絕檢查者。
六、不依第八十七條之規定申報者。
七、違反第八十八條之規定,擅自辦理者。
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之人,違反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之規定者,依前
項規定處罰。

36.自來水事業各級負責人,未於就任日起十五日內層報主管機關備查者,自來水事業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