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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8.下列土地所有權移轉,何者非屬土地稅法規定不課徵或得申 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情形?
(A)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
(B)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
(C)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
(D)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法人時 (出處:土地稅法第 28-2、28-3、39-2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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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Feng 幼兒園下 (2018/05/16)
第28條之2(配偶贈與土地免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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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白開水 國三下 (2019/12/23)

A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B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 (1信託行為成立2受託人變更3受益人為委託人4因遺囑信託關係消滅5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不課徵

C 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3F
Little Fang 高三上 (2020/08/18)
第 28-2 條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
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
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前項受贈土地,於再移轉計課土地增值稅時,贈與人或受贈人於其具有土
地所有權之期間內,有支付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改良土地之改良費用
或同條第三項增繳之地價稅者,準用該條之減除或抵繳規定;其為經重劃
之土地,準用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減徵規定。該項再移轉土地,於申請適
用第三十四條規定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
用或出租之期間,應合併計算。 第 28-3 條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
值稅:
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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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下列土地所有權移轉,何者非屬土地稅法規定不課徵或得申 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