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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9.委託人為營利事業所成立之私益信託,其信託契約約定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受益人尚未存在者,該年度信託收益如何申報所得稅?
(A)由委託人依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
(B)由受託人依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
(C)由委託人將信託利益併入委託人該年度所得辦理結算申報
(D)由受託人將信託利益併入受託人該年度所得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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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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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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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霜 高一上 (2021/01/29):
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按所得類別依本法規定
,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及損耗後,分別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由受益
人併入當年度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前項受益人有二人以上時,受託人應按信託行為明定或可得推知之比例計
算各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其計算比例不明或不能推知者,應按各類所得
受益人之人數平均計算之。
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其於所得發生年度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所得
,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於第七十一條規定期限內,按規定之扣繳率

申報納稅,其依第八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計算之已扣繳稅款,得自其應
納稅額中減除;其扣繳率,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受託人未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辦理者,稽徵機關應按查得之資料核定受
益人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符合第四條之三各款規定之公益信託,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
人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依法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共同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
金、期貨信託基金或其他信託基金,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人
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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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委託人為營利事業所成立之私益信託,其信託契約約定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受益人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