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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6.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積欠應納公共基 金,至少逾多少期,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委 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
(A)1 期
(B)2 期
(C)3 期
(D)4 期 (出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1 條)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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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 Tsai 國三下 (2018/06/1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區分所有權人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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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ittle Fang 高三上 (2020/08/20)


  1.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
    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36.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積欠應納公共基 金,至少逾多少期,經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