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17.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 目的,其內容不包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