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48.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 時,至少應得受讓多少名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 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A)10 人
(B)15 人
(C)20 人
(D)30 人 (出處:消費者保護法第 50 條)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
107 年 -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測驗更新題庫-消費者保護法試題#68492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00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Little Fang
高三上 (2020/08/21)
第 50 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
二十人以上
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通知法院。
前項訴訟,因部分消費者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致人數不足二十人者,不影響其實施訴訟之權能。
第一項讓與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包括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非財產上之損害。
前項關於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時效利益,應依讓與之消費者單獨個別計算。
消費者保護團體受讓第三項所定請求權後,應將訴訟結果所得之賠償,扣除訴訟及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支付予律師之必要費用後,交付該讓與請求權之消費者。
消費者保護團體就第一項訴訟,不得向消費者請求報酬。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48.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 時,至少應得受讓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