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社員:
一、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不含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或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
二、已加入其他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社員者。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 第15條
253. 已領有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執照者,不得申請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