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依主管機關規定,商業銀行投資於非金融相關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下列何者?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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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kitsubasa20 高三上 (2018/11/30)
一 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實收資本總額扣除累積虧損之百分之四 十,其中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實收資本總額扣除累積虧損之百分之十。 二
商業銀行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其屬同一業別者,除配合政府政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以一家為限。 三 商業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 https://law.banking.gov.tw/Chi/FLAW/FLAWDOC04.aspx?lsid=FL006378&lno=74&ldate=20040204 |
3F Olivia Chou 小二上 (2019/06/27)
依照現行法令 銀行法(108.04.17華總一經字第10800037891號令修正)n第 74 條 nn商業銀行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於金融相關事業。 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其中投資非金融相n 關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淨值之百分之十。 n二、商業銀行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其屬同一業別者,除配合政府政策,經n 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以一家為限。 n三、商業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被n 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