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土地稅法
第42條
主管稽徵機關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六十日前,將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有關規定及其申請手續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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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前60日:把特別稅率相關資訊公告週知;
開徵前40日:適用特別稅率的人提出申請。逾期的話,隔年才適用。申請通過後只要資格一直符合就不須每年申請。
32 下列有關地價稅計徵與稅率之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地價稅係採累進稅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