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
係指當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進而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向其弟三債務人行使債權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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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依《民法》規定,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