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依民法第 758 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因此其登記為:
(A)成立要件
(B)生效要件
(C)對抗要件
(D)抗辯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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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銓敘 高三下 (2018/05/19)
依民法第 758 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因此其登記為: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ckvhome 高二上 (2019/04/13)

(A)成立要件:法律行為具有此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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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f46791957 小二上 (2019/05/02)

民法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一、法律行為是否生效?

法律行為依當事人之意思而生法律效果,然而,要使當事人所意欲之法律效果發生,尚須合乎法律所設定的各種要件,這些要件,學說上分為「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

法律行為之「成立」,即法律行為之「存在」;法律行為之「生效」,即法律行為之「適法」。

據此,「成立要件」就是法律行為之構成部分;「生效要件」就是法律行為發生效力的要件。

須先確定法律行為之成立,才能判斷是否生效。

(陳自強 教授,《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台北:學林,2002,頁)

二、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

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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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水深火熱r 國三上 (2023/08/09)
完蛋,某補習班老師這題給A

40 依民法第 758 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非經登記,不生效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