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邁可斯 ( Michels ) 認為「領導者權力」的「增加」與「機關組織」之「龐大」成「正比」;與「人員權力」成「反比」,也就是「機關組織」越「大」,「領導階層」之「權力」就「越大」;而「被領導者」之「權力」則「越小」,這種趨勢便稱為「寡頭制鐵律」( Iron Law ofnOligarchy )。
二、邁可斯 ( Michels ) 認為「領導者權力」的「增加」與「機關組織」之「龐大」成「正比」;與「人員權力」成「反比」,也就是「機關組織」越「大」,「領導階層」之「權力」就「越大」;而「被領導者」之「權力」則「越小」,這種趨勢便稱為「寡頭制鐵律」( Iron Law ofnOligarch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