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失蹤達一定期間得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由法院以判決宣告視為死亡。
要件1:失蹤人失蹤滿七年
要件2:年滿80歲者失蹤滿三年
要件3:失蹤人遭遇特別災難滿一年
可以提出聲請:利害關係人、檢察官→向失蹤人住所地之法院提出聲請。
2. 有關民法於「死亡宣告」之相關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失蹤人失蹤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