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股務作業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徵求人未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將委託書徵求資料送達公司者,不得為徵求行為。
(A)三十八日
(B)三十日
(C)二十三日
(D)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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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111高考一般行政上岸 大一上 (2018/07/31)

股東常會=>38日

股東臨時會=>23日

2F
JoyceKuo 高一下 (2021/03/07)


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二十三日前,檢附出席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資料表、持股證明文件、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資格報經本會備查之文件、擬刊登之書面及廣告內容定稿送達公司及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證基會予以揭露或連續於日報公告二日。


公司於前項徵求人檢送徵求資料期間屆滿當日起至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前,如有變更股東會議案情事,應即通知徵求人及副知證基會,並將徵求人依變更之議案所更正之徵求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證基會予以揭露。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或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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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徵求人未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將委託書徵求資料送達公司者,不得為徵求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