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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依行政罰法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其管轄權如何定之?
(A) 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B) 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C) 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
(D) 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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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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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依 國一上 (2012/04/26)
第三十條(主管機關之共同管轄權)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其行為地、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不在同一管轄區內者,各該行為地、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均有管轄權。第三十一條(管轄權競合之處理方式及移送管轄)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  一行為違.....看完整詳解
2F
不放棄 大二上 (2012/12/09)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18依行政罰法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其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