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誤想防衛之行為得阻卻違法
(B)因果歷程偏離是違法性錯誤的一種形態
(C)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實務上並不承認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存在
(D)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之人,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情形,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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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0), B(831), C(582), D(4964), E(0) #2052594

詳解 (共 8 筆)

#3547627

(A)誤想防衛之行為得阻卻違法 

頂多阻卻故意,論過失。 
(B)因果歷程偏離是違法性錯誤的一種形態 

構成要件錯誤


(C)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實務上並不承認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存在 

實務上承認喔!例如:

得被害人承諾(你願意讓我打你)

推測之承諾(醫生基於病危的病人緊急開刀但尚未獲得同意)

義務衝突(兩個小孩同時掉進海裡只能救其一,不是女朋友跟媽媽哦,如果發生你只能救媽媽XD)  
(D)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之人,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情形,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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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8202
(D)如船長,搶遊客的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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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7886
我聽老師說過,去年還是前年修的法,像消防人員,衝進火場救人,但如今火場已經要閃燃了,消防人員可以主張有身命危險而退出。

這不就也算是業務上或公務上有特別之人?
還是唯獨唯獨⋯這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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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269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像船長搶遊客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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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5331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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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602
如果火場沒有人,或不確定是否有人,僅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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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9372
如果不確定有人,還是有可能有人,如此ㄧ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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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9760

消防員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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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59316
未解鎖
1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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