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你是火災調查人員,進行火場勘查,研判起火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火災現場燃燒殘餘物應由上而下逐層剝離勘查
(B)觀察火場四周應由高處俯覽全貌
(C)對於燒失或崩落的物件,應以復原的方式進行勘查
(D)掉落物清除應由外而內,多方向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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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4), C(11), D(37), E(0) #3460807
統計: A(8), B(4), C(11), D(37), E(0) #3460807
詳解 (共 2 筆)
#7326147
起火處清理挖掘: 應對起火處交界區域及重點處實施現場挖掘和復原等手段,清理挖掘過程應擇要錄影或照相;造成三人以上死亡之火災案件則應錄影保存起火處清理過程之資料:
(1)方法:
- 逐層勘察:
(A)對燃燒殘餘物由上而下逐層剝離,往下觀察每層受熱情形及燒燬狀況。
(B)此法完全破壞現場之原始狀態,進行時須小心謹慎。 - 全面挖掘對於無法明確研判起火處時,對於可疑之起火範圍應予以全面挖掘,以尋找可疑跡證,俾以助於研判可能之起火處所。
(2)注意事項:
- 挖掘範圍以起火部位、起火處及其周圍為工作範圍,從一個方向挖掘起,不要從多方向開始挖掘,掘出之器具物品 ,應逐一查證其確實用途。
- 挖掘目標依不同火場而各有不同之重點及目標,並應注意人員所站之位置,防止遭受傷害。
- 會同關係人員請其解說其原有物品擺設情況,柱子、桁條 、窗檻、傢俱等燃燒物儘量不動。
- 由燒燬形態較弱之處,逐步往燒燬強烈方向清理、挖掘、 調查及照相攝影。
- 先將掉落物逐層移去,再逐步清除碳灰,將有參考價值之 物保持原位,以研判延燒之方向。
- 屋瓦或窗戶之玻璃碎片等在較高位置之物品,掉落在地板 顯示附近之燃燒狀況,須留下一部分不予移動。
- 堆積燃燒物之下側如有碳化物時,上一層之燃燒物應逐層清理。
- 檢驗燃燒物時可用毛刷輕掃或用水輕洗,不要傷及燃燒狀 況,殘留水分要用綿布吸乾。
- 愈接近起火處位置,挖掘清理愈應仔細小心直至碳灰完全 清除為止,甚至以清水清洗地板,以徹底了解地面受燻龜 裂情形。
- 推斷發火源為熔接或熔斷之火花時,應以磁鐵吸取熔片。
- 起火處附近之樓地板其接縫、裂縫、接孔中發現有附著物時,不可擅自除掉。
- 發現電線被燒損物覆蓋時,須將整條線路小心清出,不要用拖拉方式蒐集;對含有熔痕之電線,應依負載往電源方 向依序編號。
- 任何清理出來之物體,都辨清種類、名稱、用途及性質, 如需復原者應按順序做記號並附以紙條。
- 發現相關之痕跡和證物時,應詳加記錄、照相存證後,儘量保留在原始位置並保護好周圍環境。
- 清理挖掘起火處,應了解燃燒掉落物之層次順序,並檢討起火處研判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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