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列舉得拒發簽證之事由,不包括下列何者? (A)..-阿摩線上測驗
1F Grace Huang 大一上 (2013/08/25)
法規名稱: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92 年 01 月 22 日 第 12 條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時,應衡酌國家利益、申請人個別情形及其國家與我國關係決定准駁;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拒發簽證: 一、在我國境內或境外有犯罪紀錄或曾遭拒絕入境、限令出境或驅逐出境者。 二、(B)曾非法入境我國者。 三、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者。 四、對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者。 五、曾在我國境內逾期停留、逾期居留或非法工作者。 六、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或有非法工作之虞者。 七、所持護照或其外國人身分不為我國承認或接受者。 八、所持外國護照逾期或遺失後,將無法獲得換發、...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