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146
保險業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有價證券。二、不動產。三、放款。四、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五、國外投資。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七、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
......第一項所定存款,其存放於每一金融機構之金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8 保險業資金所定存款,其存放於每一金融機構之金額,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