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入出國及移民法於 112 年 6 月 28 日修正公布,內政部移民署爰訂定「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下列得認定無不良素行之情形,何者錯誤?
(A)緩起訴處分或緩刑期滿未經撤銷
(B)罰金執行完畢
(C)拘役執行完畢逾 3 年
(D)犯最重本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其行刑權時效完成逾 3 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1), C(1), D(11), E(0) #3460132
統計: A(3), B(1), C(1), D(11), E(0) #3460132
詳解 (共 1 筆)
#6516676
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
ㅤㅤ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認定無不良素行:
一、(A) 緩起訴處分或緩刑期滿未經撤銷。
二、(B)罰金執行完畢。
三、(C) 拘役執行完畢逾三年。
四、(D)犯最重本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其行刑權時效完成逾三年。
五、依前條第二款處罰經執行或繳納完畢或執行時效屆滿;或有前條第二款第五目或第六目行為,其情可憫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
六、前條第三款至第五款之行為終了或完成後三年內,未再有前條所列行為。
七、前條第六款違法情事,罰鍰經繳納完畢、執行時效屆滿或依法免予處罰逾三年。
前條第六款行為構成犯罪,或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受緩起訴處分、緩刑或罰金判決確定者,於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發生後逾三年,始得認定無不良素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認定無不良素行:
一、(A) 緩起訴處分或緩刑期滿未經撤銷。
二、(B)罰金執行完畢。
三、(C) 拘役執行完畢逾三年。
四、(D)犯最重本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其行刑權時效完成逾三年。
五、依前條第二款處罰經執行或繳納完畢或執行時效屆滿;或有前條第二款第五目或第六目行為,其情可憫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
六、前條第三款至第五款之行為終了或完成後三年內,未再有前條所列行為。
七、前條第六款違法情事,罰鍰經繳納完畢、執行時效屆滿或依法免予處罰逾三年。
前條第六款行為構成犯罪,或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受緩起訴處分、緩刑或罰金判決確定者,於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發生後逾三年,始得認定無不良素行。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