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每月股數變動資訊應予以揭露。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阿摩線上測驗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 高三下 (2024/05/01): 證券交易法第25條對公開發行公司之持股超過10%之股東課予申報義務
證券交易法第25條第1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登記後,應即將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所持有之本公司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證券交易法第25條第2項:「前項股票持有人,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命令其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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