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在國際旅展中繳交 3 萬元報名參加乙旅行社所舉辦海外 5 日團體旅遊,乙在現場廣告中保證出團,未料出發前三天,因可歸責於乙之事由未取得機位致無法出團,乙竟疏於將旅程無法成行之情形通知甲,甲 於出發當日到機場後撲空。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得解除契約,並將所繳交全額團費返還甲,無需賠償
(B)乙應將必要費用扣除後之團費餘款返還於甲,無需賠償
(C)乙除應退還甲已繳交之團費外,並應賠償違約金 9,000 元
(D)乙除應退還甲已繳交之團費外,並應賠償違約金 3 萬元
(A)乙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得解除契約,並將所繳交全額團費返還甲,無需賠償
(B)乙應將必要費用扣除後之團費餘款返還於甲,無需賠償
(C)乙除應退還甲已繳交之團費外,並應賠償違約金 9,000 元
(D)乙除應退還甲已繳交之團費外,並應賠償違約金 3 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 B(14), C(139), D(278), E(0) #3328657
統計: A(22), B(14), C(139), D(278), E(0) #3328657
詳解 (共 3 筆)
#7308377
乙方怠於通知者,應賠償甲方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 也就是賠 100% 團費。
照規矩來才是依規定賠30%
1
0
#7310614
答案是 (D) 乙除應退還甲已繳交之團費外,並應賠償違約金 3 萬元。
根據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 12 點(以及契約範本第 12 條)關於「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旅行業之通知義務及賠償責任」之規定:
- 退費義務:因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如本題中未取得機位),致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旅行社應即通知旅客並退還已繳之旅遊費用。
- 賠償責任(有通知時):若旅行社有及時通知,應依通知到達日距離出發日的長短,按比例賠償違約金(例如出發前 3 天通知應賠償 30%)。
- 加重賠償(怠於通知時):若旅行社怠於通知(即疏於通知),致旅客到達機場撲空,旅行社應賠償旅客 「依旅遊費用之全部計算之違約金」。
天海旅行社 +3
ㅤㅤ
⚖️ 本案試算
- 退還團費:30,000 元。
- 違約金賠償:因乙旅行社「疏於通知」,依規定應賠償團費之 100%,即 30,000 元。
- 結論:乙旅行社共須支付甲 60,000 元(退費 3 萬 + 賠償 3 萬)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