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法第 3 條
養成: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的職前訓練
技術生:培養基層技術人力,以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為主
進修:在職員工的專業技能訓練,提高勞動生產力。
轉業:為轉職的人員開設的職業訓練
18.依照職業訓練法,我國的職業訓練不包括哪個訓練? (A)養成訓練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