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仁在課堂上主張,只要增加刑罰的刑度,就能夠有效減少強盜案件的發生,他的說法可能忽略法律的何種特質?
(A)強制性
(B)有限性
(C)有責性
(D)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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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 B(3036), C(276), D(128), E(0) #286758
統計: A(79), B(3036), C(276), D(128), E(0) #286758
詳解 (共 8 筆)
#234588
法律再怎麼天衣無縫,還是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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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83
• 認為「治亂世、用重典」即是忽視了法律的有限性。
– 如:《懲治盜匪條例》規定,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唯一死刑,使當時犯案者大多將被害人殺害。後來《懲治盜匪條例》廢止,法官按《刑法》依犯罪情節輕重判案,犯案者知道善待被害人可以不受死刑處罰,亦可能停手不繼續犯案。足見重罰未必是維護治安、保障人民的最佳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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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81
• 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最大的不同,在於法律的「強制性」;
• 縱然有強制性,法律仍非萬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用法律管束,運用法律也未必就是最圓滿的解決方式,這是法律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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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659
想要有效減少強盜案件的發生,除了法律規範外,還需要道德規範、社會輿論等社會規範相輔相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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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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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679
應該是說罰則不能無限上綱
壓不住犯案事件不能只一昧的增加罰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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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847
法律的最後手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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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964
是在於"比例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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